我负责芦淞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辖区的接处警。这里地处市中心,人流量密集,警情颇多,每次值班都如“打仗”一般。
1月11日,正值我当班。凌晨3点,我和辅警余洋在市中心广场一带巡逻,当警车行驶至家润多广场附近时,余洋的电话响了。
“来事了,有人自杀,在株洲大桥的河边!”挂掉电话后,余洋有些慌张。
“报警电话多少,告诉我!”我一边询问报警信息,一边迅速驾车赶到株洲大桥桥下。
据报警人陈女士介绍,由于闺蜜小丽心情不好,二人当晚喝了不少酒,之后回酒店睡觉。可半夜的时候,她发现小丽不见了,对方还通过微信发来一段站在河里哭泣的视频。
由于不清楚小丽的具体位置,我们只能驾车一路沿着河边找。
“你不停地给她打电话,注意看河边哪里有手机亮光的情况。”我开始叮嘱陈女士。
“她在那!”当警车开到神农公园附近时,陈女士突然指着河边的一处光亮喊道。此时,只见小丽站在距离岸边两三米的水中,情绪激动。
“你快上来,天这么冷,有困难跟我们说。”我大声劝说小丽,可她并未理会。
“准备强行把她拉上来。”见劝说无效,我小声地朝余洋嘀咕。他也心领神会,悄悄地挽起了袖子。趁女孩不注意,他冲进水里将她拽回岸边,我则迅速地抱着女孩往警车方向走。由于女孩不断挣扎,在泥泞的河滩上,我摔倒了两次,几乎成了个“泥人”。一番折腾后,我们好不容易回到警车上。
“你别一时冲动,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待女孩情绪平静下来,我耐心开导起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劝说,她终于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巡逻、接警、处置……我们的工作每天循环往复。虽然难见鲜花掌声,但对我而言,能将治安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能帮市民排忧解难便已足够。
株洲日报记者 刘琼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