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行株洲19年的“黑老大”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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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李书盈 马海妍

    株洲日报讯 11月25日至29日,由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肖某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4项罪名案件,在渌口区人民法院开庭,该院首次运用公诉出庭电子示证平台当庭举证质证。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肖某自2000年以来,不断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他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徐某、张某、陈某、文某为骨干分子,以蒋某甲、蒋某乙、莫某等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鸿运托运站为依托,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聚众“打砸抢”、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该组织对荷塘区合泰地区物流行业形成非法控制,并以天元区盛世康年酒店为掩护,通过在客房传播淫秽物品提升入住率,在KTV开设“嗨吧”容留他人吸毒敛财,其所获取的经济收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渌口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和非法拘禁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虚假诉讼罪、传播淫秽物品罪、引诱教唆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追究2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被告人进行讯问,并针对犯罪事实首次运用公诉出庭电子示证平台当庭举证质证。该平台作为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与法庭电脑互通共享,从而将相关证据材料在大屏幕上展示出来,直观且高效。

    鉴于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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