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百姓或许舍不得点灯燃烛,经营酒楼歌肆的店家则无此压力。以它们为核心能形成一个相当壮观的夜间市场——如果官府不去管制的话。
古代官府一直试图管理百姓的作息时间。《国语》中,鲁桓公妻子敬姜教育儿子时说:为了防止人们过分安逸生出邪念,从天子、诸侯到平民百姓,每个人的作息都要安排好。学者葛兆光曾总结:“对作息时间的管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对社会秩序的管理,大家步伐一致,各地时间一致,才会觉得像一个‘民族’,一个‘国家’。”
在夜晚,官府最容易失去对平民的控制——除了赌博,盗窃,最大的问题可能是阴谋颠覆政府。例如唐宋时期,官员们发现各地常有“合党连群,夜聚晓散”的人群,顿时感到如临大敌,因为这些人很可能是吃菜事魔(摩尼教)的信徒,应该抓起来治罪。
因此,中国古代绝大多数时期都有关于宵禁的法令——每到黄昏,城门闭锁,各居民区也封闭起来,如无要事不得在街上行走,否则称为“犯夜”,要予以处罚。
对犯夜者的处罚有多严重?一个极端的例子与曹操有关。他做洛阳北部尉时曾将皇帝宠臣蹇硕的叔父杖刑处死,仅仅因为他触犯了宵禁。不过,多数犯夜者不会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依据《大清律》,通常会处以30-50下的杖刑,拒捕者杖一百。
唐代的长安城是实施宵禁令的模范。长安城在规划上将商业区(市)和住宅区(坊)严格分离,东西两市的营业时间是正午到黄昏。黄昏时刻,长安的承天门击鼓四百下,城门全部关闭。鼓声再响六百下后,城内的坊门一律关闭,行人也禁止夜行。夜鼓和晓鼓之间,在街上行走即为犯夜,违者笞打二十。“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就是长安夜晚街头的景象。
唐长安城宵禁极为严格,城内的道路呈棋盘式分布,皇城外被划为东西两市、百余个里坊,坊和市的四周都被墙封闭,晚间只要坊门关闭,坊内居民便无法出入
不小心回来晚了怎么办呢?《太平广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天宝年间,布政坊居民张无是走在街上,夜鼓忽绝,坊门都关闭了,无奈之下他只好在桥下蹲了一宿。
明清时期的宵禁制度依然严格,清代北京内城(大致是今天二环以内)的每条胡同口都有栅栏,其中皇城内 116 个,皇城外 1199 个。这些栅栏每晚闭锁,内城居民想要过夜生活也非常困难。今天灯火辉煌的北京,古代的夜里却是冷冷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