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不是“发福利” 而是激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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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彦予

    近日,旗滨集团发布公告,该集团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等两项股权激励计划,集团内439名员工,包括14名外籍员工享受了股权激励政策,这也是我省首例。

    企业员工股权并非是“发福利”,持有股权不代表可以躺着收钱。新的激励方式首先是从分配制度上发挥激励机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新的激励方式跳出了传统的收入与绩效挂钩模式,用企业长期发展这个共同目标将员工和公司整合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最大限度地推动生产力发展。

    另一方面,新的激励措施也是为了激发人力资源的内生动力。人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管是传统企业转型,还是新型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人才的支持。从华为、格力、万科以及大批新兴互联网公司的发展历程看,事业合伙人制度、员工持股和跟投等激励措施,都有效地激发了人力资源的活力。随着我国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过渡,人力资源类型的转变,也在倒逼企业革新制度,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潜力。

    目前,实施了员工持股制度、事业合伙人持股的企业并不多,部分管理者担心,利润蛋糕分走了,自己得到的就少了。实际上,如何分蛋糕才决定了蛋糕能做多大,市场前景这块 “蛋糕”并不是一个恒量,而是一个变量。通过革新企业激励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动力,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好地激发创新,就会拓展出更新更大的市场,实现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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