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株洲坚决落实省“135”工程部署,以标准化厂房建设为切入口、优化空间布局为突破口、产业集群为着力点、提服务优环境为主抓手,大力实施创新创业园区“146”工程,园区综合实力明显增强、承载能力大幅提升、产业生态不断形成、发展活力得到释放。2015年以来,共建成标准化厂房512万平方米,入驻企业1225家,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770个,园区建成面积由31.2平方公里增加到54.9平方公里,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园区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带动了园区发展的提速增效。近四年,全市园区技工贸总收入、规模工业增加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增长13%、13.5%、14%,园区工业集中度由69%提高到78%,园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由40%提高到62%。株洲高新区综合实力在全省排名跃至第2,荷塘、炎陵工业集中区2018年全省排名分别较2017年上升47位、14位,攸县跻身省级高新区。但对照高质量发展和省“135”工程升级版动能、功能、效能“三个升级”要求,我市园区还存在承载力不够强、体制机制不够活、产业生态不够优、营商环境不够好、队伍建设不够强等问题和困难。
株洲因工业而立、因工业而兴,园区发展自然是株洲的重中之重。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打造“135”工程升级版,是我们必须面对必须回答的重大现实问题。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突出特色、产业招商,集群入驻、生态培育,量身定制、个性服务”,坚持规模与质量并重,因地制宜、因园施策,突出抓好“四升级一加强”,推动“135”工程版株洲方案的落地落实。
一、大力推动承载能力升级。一是优化布局、拓展空间,推进园区调区扩区和调规,制定实施《株洲市工业园区空间布局规划提升及规划审批指南》,优化各园区内部布局,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环境品质和总体形象。二是积极争取全省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和支持政策,建立完善“按图索地”工作机制,开展园区“亩均效益”改革,加大园区土地动态储备力度,允许园区土地“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盘活利用闲置土地,保障园区用地需求。三是加快标准化厂房建设,鼓励社会机构、民间资本和专业园区开发运营商等多元主体投入,探索多种合作共建方式,加大财政奖补力度,确保三年新建标准化厂房400万平方米以上。四是加快园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生活配套设施,提高园区生产生活便利度。
二、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升级。园区首先应当是负责园区一级土地开发和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建设的综合开发运营商,其次应是为园区企业提供各种共性和个性服务的综合服务商。必须明确定位,理顺现有机制。一是理顺园区与所在地行政区的关系。高新区要大力推进与天元区的机构更加深度融合,并推行大部制改革。经开区要尽快进行体制创新,确保管理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对于园政分开的园区,要充分剥离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事务,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二是支持园区建立相对独立的财政运行机制,实行预算管理和独立核算,各园区原则上建立一级财政,具备条件的实行一级金库。三是授权园区管委会对园区运营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营,提高投融资能力和造血功能。四是调整完善园区“三定”方案,优化内部运行体系,下放中层干部管理权限到园区,鼓励园区实行竞聘上岗制度,调动人员积极性。
三、大力推动产业生态升级。一是完善16条产业链工作机制,发挥产业链办公室作用,对照“一规划两张图七清单”抓项目落地,推进集群式入驻、链条式组团,做大特色主导产业,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二是完善创新平台体系的顶层设计和规划布局,推动各类创新平台在网上公布、向社会开放,通过设立“创新券”的方式共建共享,构建集聚、共享、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三是加快组建并做大做强园区产业发展基金,积极开展资本招商,推进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信用评级,完善园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四是以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为依托,加快完善人才引进、用工招聘、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等服务,大力发展物流、设计、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五是发挥招商小分队作用,瞄准产业前沿,突出招大项目、好项目和补链延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向专业园区集聚。
四、大力推动营商环境升级。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一是该放的大胆地放,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域覆盖,再向园区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探索推行先建后验的新模式。二是该管的有效地管,重点是管好园区规划、用地、环保和安全生产。三是该服务的尽心地服务,持续开展温暖企业行动,真正温暖在高处、温暖在深处、温暖在宽处、温暖在实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五、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坚持园区党建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园区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园区企业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二是鼓励园区实行档案封存、员额总控、全员聘任、合同管理,通过市场化、社会化选聘方式,采取政府雇员制、合同聘用制等模式,选用一批专业人士进入园区决策层和管理层。三是深化薪酬待遇制度改革,下放薪酬管理权限到园区,构建以“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结构。岗位工资保基本,水平不宜太高,绩效工资保激励有效,应尽可能高一点。四是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审慎对待涉及园区的违纪违规案件和人员,对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和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等免于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