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陈章蓉
株洲日报讯 教育部门积极回应家长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再次探索“三点半”难题破解之道。11月1日,株洲市校内课后服务现场会在尚格小学召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出台。
可以有:条件成熟的农村学校参照执行
今年8月,我市出台《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开展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须坚持政府主导、学校负责、家长自愿、公益普惠、稳妥推进基本原则。
根据新规,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市城区、县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条件成熟的农村学校,可以参照执行。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
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时。
不能做: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
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可以有作业辅导、兴趣特长发展、传统文化教育等多种形式。
课后服务,可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个别答疑解惑,或者围绕学生的兴趣爱好,提供音乐、体育、美术、科技创新等课程。
在传统文化教育方面,学校将立足地域传统文化特色,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传统游戏、民间音乐、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戏剧、曲艺、传统手工技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应该根据不同的学段开展不同的活动:小学一二年级以活动为主;小学三年级以上以作业辅导、体艺、科技活动为主;初中以作业辅导、体艺兴趣培训、科技创新活动为主。“各学段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变相补课,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这位负责人说。
新尝试:可以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
在课后服务组织方式上,鼓励本校教师结合自身特长和优势向学校申请开展社团活动。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允许引入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体育、艺术、科技等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