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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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李军

    株洲日报讯 9月6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光跃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及监督情况的汇报。2018年3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为促进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创造文明美好的城市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条例》学习普及,积极、创新开展工作,我市城市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市场秩序、市容市貌等不断改观,《条例》配套规章、专项规划和技术规范建设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水平和整体形象明显提升。会议认为,下阶段,要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学习,扩大《条例》影响;进一步加强《条例》配套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权,切实形成合力。

    会议讨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株洲市2018年7月以来农村建房落实<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还讨论、决定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9月、10月常委会会议及主任会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之、刘柏生、李智、冯建湘、刘春生、钟燕,秘书长刘正平参加会议。

    副市长谭可敏列席会议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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