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活农村闲置地与房 还有更多潜力可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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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开农村闲置宅基地和空余房屋处置的思路。】

    最近,天元区三门镇响水村将7户农户的闲置房屋改造以后,组建了该区第一家乡村民俗合作社。这一创新之举,既可为有闲置房屋的农户增加收入,又可满足部分城市居民以乡村民宿为核心的休闲体验深度旅游之需求。人们纷纷点赞这一“一箭双雕”的为民之举。

    笔者以为,面对“盘活和处置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这篇大文章,组建“乡村民俗合作社”是一着好棋,但仅有此举还远远不够。

    如今,农村空闲宅基地和空余房屋现象十分普遍,有的地方农民房屋的空置率达到了60%以上,有的甚至“十室九空”。“白墙红瓦忒洋气,只是楼内无人气。早晚不闻鸡犬声,房屋空置真可惜。”长此以往,将造成农民、农村和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

    组建乡村民俗合作社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当地有一定的乡村旅游资源和一定的流动人口,否则,将是有“宿”无“民”和有“合”无“作”。因此,我们不妨在国家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广开农村闲置宅基地和空余房屋处置的思路。比方说,户主可以有偿出让长期闲置不用、甚至不可能再用的闲置宅基地和空余房屋,可以与村组和个人协商实行有偿退出;可以进行转让,以解决“多的用不了,少的没有用”的问题;可以出租,不少城里人想到乡下享受“青山绿水好风光”的生活;可以由政府统一收购或租赁新办幼儿园、养老院或做其他公益事业。当然,在实践中还可能有更多、更好和更有效的创新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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