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王军 通讯员/陈立志 刘小花
“大旱三六九、小旱年年有。”长期以来,丰水茶陵避不开“晴时干旱雨时涝”,在洣水河上建库蓄水控洪,成为几代茶陵人的追求。
2003年,国家批复洮水水库建设项目,除国、省、市配套资金,茶陵县需筹措资金2亿元左右。这对于当年全县财政收入仅一个多亿的贫困县来说,无疑是一个天文数字。
受北京奥运场馆建设成功运用项目法人招投标的启发,茶陵县大胆提出对洮水水库实行项目法人招标,改过去的单一投入为国家、民间多渠道投入,破解这一“瓶颈”。
经过6年奋战,跨度313.3米、高102.5米的大坝,气势宏伟地屹立在沔水上游。这是我省历史上第一个以创新投资模式带动大型公益设施建设的项目,在中国大型公益设施法人招标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回眸】捆绑式开发,让多方受益
讲述人:许炳坤(原市防办综合科科长)
【概述】政府“手头紧”,引入社会资本
洮水水库建设场景。 市水利局供图
早在清末民初,就有不少仁人志士提出在洣水河建库蓄水控洪。新中国成立后,历届茶陵县委、县政府都在为建设洮水水库奔走。因为资金问题,项目屡次搁浅。
2003年,该项目正式通过国家立项,但巨额投资这个棘手的问题仍然摆在眼前。
2004年,国家启动了水利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鼓励通过市场化运作吸纳民间资金、解决公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茶陵县率先提出了公益水利建设项目法人招标模式,着力引入民营资本,发挥市场作用。
经过考察,茶陵县最终委托具有奥运场馆法人招标经验的北京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代理单位,着手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审查,经过四次评审,最后形成了四卷招标文件。
但洮水水库属于高投入、低回报的公益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并不强。为此,该县提出“1+3”的捆绑式开发模式,即将洮水水库与二级电站开发、县城供水、旅游开发三个项目捆绑开发,以达到吸引投资实现“共赢”的目的。
根据测算,洮水水库的效益主要集中在发电上,每年的发电收入为4500万元。最终,由广州市华州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新裕集团公司、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成为中标人,取得洮水水库为期50年的开发经营权。
政府并未撒手不管,而是从“大包大揽”转变为“服务者”“监督者”——对大型水利项目建设的移民工作和项目审批工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下转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