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
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19]网挂第143号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湘渌村T2019-R00170482 工业
用地
169233831050年 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2019]网挂第144号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湘渌村T2019-R00235133.5 工业
用地
81716341050年 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
绿地率:≤20%。
[2019]网挂第145号株洲市渌口区南洲镇南岸村、湘渌村T2019-R00341468.4 科研
用地
3234808610050年 容积率:≤1.8;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5%。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18号
位于天元区泰山路南侧“神农城文化休闲街B地块二”项目增补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天元区十五区土地级别商服三级2857元/㎡土地面积1450.19㎡(合2.18亩)出让面积 1450.19㎡
(合2.18亩)
容积率1.0≤容积率≤4.5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出让年限出让截止日期与XC⑴4612号出让合同约定一致。至2054年5月16日止。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575万元/亩确定为1251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根据《株洲市土地市场交易规则》(株政发〔2010〕28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相关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增补出让给株洲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1450.19㎡(合2.18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出让截止日期与XC⑴4612号出让合同约定一致,即至2054年5月16日止。
⑵必须按照规划部门2019年6月10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9〕0103)及蓝线图实施。
⑶由株洲伊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⑷由天易公司负责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增补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6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19号
位于天元区泰山路南侧“明月湖”项目增补地块协议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示。
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位置天元区泰山路土地级别住宅二级2857元/㎡土地面积142.44㎡(合0.2137亩)出让面积142.44㎡(合0.2137亩)容积率0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出让截止日期与株国土合字〔2004〕第254号出让合同约定一致。至2074年8月30日止。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利用条件供地供地对象株洲市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土地出让价格按224万元/亩确定为47.87万元。 其他
交易条件
⑴根据《株洲市土地市场交易规则》(株政发〔2010〕28号)第十三条第三款相关规定,经公示十日无异议后,以协议方式将本宗地增补出让给株洲市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面积为142.44㎡(合0.2137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截止日期与株国土合字〔2004〕第25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一致,即至2074年8月30日止。
⑵必须按照规划部门2019年5月22日出具的《地块规划条件》(B1〔2019〕0092)及蓝线图实施。
⑶由株洲市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公示结束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⑷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现状交地并承担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如相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对本次增补出让存有异议,请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3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
电话传真:0731—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6日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二、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2019]网挂第143、144、145号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3日至2019年9月12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19]网挂第143、144、145号均为2019年9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9月12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9]网挂第143号2019年9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6时止;[2019]网挂第144号2019年9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6时10分止;[2019]网挂第145号2019年9月5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9月16日下午16时2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9]网挂第143号:
⑴必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11月23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8]47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⑵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⑶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市渌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竞得人共同负责协调。
2、[2019]网挂第144号:
⑴必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2018年11月23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9]18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⑵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⑶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市株洲市渌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竞得人共同负责协调。
3、[2019]网挂第145号:
⑴必须按照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2019年6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9]009号规划条件及蓝线图实施。
⑵竞得人必须自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土地成交价款。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⑶相关用地矛盾由株洲市渌口区南洲生态新城建设项目协调指挥部和竞得人共同负责协调。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7697173(地产股)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市渌口区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