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添5处绿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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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吴楚

    通讯员/袁思师

    株洲日报讯 近日,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19年度第三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示,共有5个项目通过绿色评价标识评价,截至目前,今年我市分3批评审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9个,比去年同比增长125%;总面积达73.4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比增长67.89%。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住房的要求不仅是建绿色单体建筑,更要建绿色小区、绿色城市。《株洲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我市城区60%以上新建建筑要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创建2个以上绿色生态新区。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旨在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的道路。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两类。“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对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两年;“绿色建筑运行评价标识”是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一年的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进行标识评价,标识有效期为三年。

    据悉,申请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应当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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