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康养老”享受财政补贴近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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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单丹 叶园

    【政策干货】1.调整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对城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经市、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自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租用(改、扩建)新增床位每张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建设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补贴总额超过300万元的,由市、区财政在三年内分批次给予拨付。2.调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对城区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经市、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每接收一名户籍在本市的60周岁以上人员,按照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市财政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100元、200元、400元的运营补贴;区财政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50元、100元、200元的运营补贴。每接收安置一名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按照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市财政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800元、500元、200元补贴;区财政分别给予养老服务机构每月400元、250元、100元补贴。

    【政策依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

    【案例】湖南盛康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成立了株洲市盛康托养中心,涉足老年人照护、残疾人托养行业。2012年,该公司投资建设盛康国际颐养苑,打造一个集养生养老、安全看护、医疗康复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养老社区,并于2018年12月挂牌成立“株洲市红十字会盛康养老服务基地”。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根据株政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2019年5月,盛康享受市区两级财政补贴近500万元。

    详情可拨打市民政局电话28685539咨询了解。

    需提供帮助的企业可拨打22212345企业服务专线;惠企政策未落实可拨打22912345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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