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通讯员/吴冬阳
株洲日报讯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根据2018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专项检查情况,该局已在6月底分别对11家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约谈。
截至6月底,全市社会组织达2737个(市本级757个),其中社会团体1157个(市本级50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73个(市本级248个)、基金会7个(市本级6个)。
去年10月开始,市民政局委托专业机构对部分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受委托机构对35家市级社会组织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的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财务规范、项目运作以及重大事项决策等进行了检查,对45家单位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社会组织孵化、养老建设、三社联动等民政支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发现,一些社会组织存在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业务活动开展不正常、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个别行业协会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未及时变更、部分协会仅有章程而无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个别协会较长时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部分单位没有配备财务人员、个别被检查单位存在将银行存款资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及长期存有大量库存现金、个别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等。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和风险防范的重要举措。此次被约谈的11名社会组织法人代表均作出了“按要求整改”的承诺。该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