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特征?
非法集资活动一般说来有四大基本特征:
一是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
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03 非法集资有哪些基本的类型和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分为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债权、股权等四大类。其常见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具体表现为: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信任;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罪行、逃避打击;利用精神或亲情诱骗,不断扩大集资参与人群体等等。
04 非法集资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刑事案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在刑法上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05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国家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存款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行为。
(未完待续)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营造安宁、祥和的节日氛围,维护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深入推进交通行业“扫黑除恶”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整合本系统执法力量,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在市城区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联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政治站位,坚持依法行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城区交通运输市场秩序的联合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好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为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奠定基础,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二、整治时间
2019年6月24日起至10月31日止。6月24日至30日为动员阶段,广大交通运输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补办相关手续,整改违规行为;7月1日至10月31日为整治阶段,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上路执法,开展交通运输市场秩序联合整治。
三、整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整治范围 市城区范围内
五、整治对象
(一)查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巡游出租汽车、道路客运经营、普通道路货运、危货运输的行为;
(二)取缔非法客货运站场;
(三)查处城区车站、码头、市场、旅游景点周边长途客车等违规运营行为,重点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四)查处“两客一危”车辆运营手续不齐全或运营手续过期的行为;
(五)查处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手续不齐,特别是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的行为;
(六)查处城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使用“飞机表”、故意绕道、拒载、违反乘客意愿拼客等违规营运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监督、举报电话28682884)。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