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协字第16号
云龙示范区2018年储备土地24号地块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15号
云龙示范区2018年储备土地23-2号地块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2019]协字第17号
云龙示范区彭哲宇划拨土地转出让地块出让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从即日起内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
主要内容如下:
我公司将与醴陵市大障镇佳达通讯行签订醴陵市大障镇申明村、汪家桥村、汪家垅村、江边铺村、罗夹口村、石冲村、荷花村、淇田村、东江村、新联村、盐山村、高桥村、大障居委会、双桥村总计14个自然村FTTH接入工程资产收购合同。
请对上述资产所有权归属有异议者在2019年6月21日前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1387333975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19年6月19日
土地位置 龙头铺街道兴隆山
社区
土地级别学林街道工业二级381元/平方米土地面积 1196.37㎡
(合1.7946亩)
出让面积 1196.37㎡
(合1.7946亩)
容积率>0.6且≤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对象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协议出让价格按23.52万元/亩确定为42.21万元其他交易条件 1.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工业5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投资强度≥165万元/亩。
3.成交价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
4.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土地位置 龙头铺街道兴隆山
社区
土地级别学林街道工业二级381元/㎡土地面积917.55㎡(合1.3763亩)出让面积917.55㎡(合1.3763亩)容积率>0.6且≤1.5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24米绿地率≤20%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对象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让价格协议出让价格按23.52万元/亩确定为33万元其他交易条件 1.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工业5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投资强度≥165万元/亩。
3.成交价款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
4.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土地位置石峰区红旗北路东侧土地级别株洲市城区工业四级494元/平方米土地面积 535.83㎡
(合0.8037亩)
出让面积 535.83㎡
(合0.8037亩)
容积率0.87(现状折合)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 土地供应
开发程度
现状土地开发程度供地对象彭哲宇出让价格协议出让补缴地价款为77700元其他交易条件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及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双方的股东决定,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承继。合并前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302446753元,合并后注册资本不变,合并前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41877100元,合并后注销该公司。本次合并完成后,相关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原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刚 胡平
电话:0731-28550027、28551065
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881号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株洲中航动力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19]网挂第110号
经攸县人民政府批准,攸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19]网挂第110号迎宾大道与攸水大道交叉口西南角攸储2018-43号地块39808.3商住用地94809480100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容积率:<2.61;建筑密度:<25%;
绿地率:>30%;建筑限高:<80米。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进行。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株洲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操作说明》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土地、矿产交易系统(*********)查询。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7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进行。网上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8点起至2019年7月17日17时止。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8时起至2019年7月19日下午16时30分止。
六、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名截止前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7月17日17时。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建设要求:严格按照攸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攸自然资条﹝2019﹞3号)进行建设。
2、成交价款由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逾期未缴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征收违约金。
3、宗地移交条件: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商春联街道按现状移交。
①该宗地的土地征收和青苗补偿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商攸发集团、春联街道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征地时与村组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依法补偿到位。
②交地腾地过程中相关矛盾纠纷,机械设备迁移、电排房拆除、电力电线搬迁、坟墓迁移等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商攸发集团、征管办及春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决。土王庙暂维持现状不变。
③临攸河河堤修筑由县水利部门提出设计方案并负责完成修筑,费用由县政府负责;河堤修筑方案须经县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工建设。
4、其他条件:竞得人竟得土地后,必须按照规划要求,在地块内建设的商业服务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2%,必须建设自持一栋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商服综合大楼。
5、交地时间:交齐价款,并在攸河河堤启动实质性修筑后60日内交地。
动工时间:交地之日起60日内动工。
竣工时间: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6、竞买人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7、竞买申请方式:单独竞买。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82(业务四科)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28681397(技术信息科)
攸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731-24214510(地产股)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攸县自然资源局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
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9]挂字第107、108、109号
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技术指标
地块编号土地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竞买保证金
(万元)
挂牌起始价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出让
年限
规划技术指标[2019]挂字第107号龙头铺街道兴隆山社区(云龙示范区2018年储备土地26号地块)3997.42工业用地141.1141.11050年 容积率:>1.0且≤1.5;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19]挂字第108号龙头铺街道兴隆山社区(云龙示范区2018年储备土地25号地块)3590.81工业用地1271271050年 容积率:>0.6且≤1.5;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2019]挂字第109号龙头铺街道兴隆山社区(云龙示范区2018年储备土地23-1号地块)33085.37工业用地64211683050年 容积率:>0.6且≤1.5;建筑密度:≥40%;
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
土地开发程度:现状土地开发程度。
挂牌价格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包括交易过程中应缴纳的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个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的除外),均可参加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2019]挂字第107、108、109号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17日(工作日内)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四科索取。
五、申请人应踏勘[2019]挂字第107、108、109号土地现场、了解土地权属状况,必须认可《株洲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所明确的条件、要求、规定等,须于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7月17日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并在2019年7月17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帐户上,按规定参加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保证金无效。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挂字第107、108、109号报价起止时间均为2019年7月9日上午9:00起至2019年7月19日下午16:00止。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9]挂字第107号:
(1)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工业5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投资强度≥110万元/亩。
(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处置。
(4)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
(5)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2、[2019]挂字第108号:
(1)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工业5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投资强度≥165万元/亩。
(3)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
(4)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3、[2019]挂字第109号:
(1)以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工业50年。土地用途必须按照示范区规划局2018年9月6日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蓝线图进行实施。
(2)成交价款由竞得者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全额缴清。
(3)投资强度≥165万元/亩。
(4)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现状条件交地,因交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株洲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
(5)按现状条件交地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由竞得人自行组织拆除或根据需要完善相关手续。
八、具体竞买事项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九、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联系电话:0731-28681382
联系人:周文
竞买保证金账户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国土建设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