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警“放管服” 改革10项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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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公安部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当前交管服务症结问题,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炼基层探索创新经验,推出10项改革新举措,重点突出两大方面改革,包括5类业务可以“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以“便捷快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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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类业务“异地通办”

    1.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

    群众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4.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群众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此次将新增105个城市推行。在湖南省,长沙、株洲为试点城市。

    5.实行摩托车异地检验

    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实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

    5项服务“便捷快办”

    1.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2.扩大使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3.实行机动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4.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会同税务部门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办理车辆登记时网上核对纳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要再提交税收纸质凭证。

    5.推广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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