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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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共有十章42条,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年5月13日起施行。2003年6月19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2010年3月7日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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