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罗欣
株洲日报讯 “根据《审议意见书》10条建议22项内容,逐条逐项对照,确定有实际成果的10项,还需要大力推进的5项,没有实际成果的7项。”5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汇报,市人大教科文卫委负责人现场直言不讳,点出了督办情况。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形成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情况的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这份“诊断单”到底有没有产生实际效果?今年,执法检查“回头看”开启。市人大成立了督办组,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跟踪督办,实地走访了15家市直部门、17家企业和科研院所。根据督办情况,在鼓励企业建设研发平台、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方面,我市取得了实际成果;在全面落实“人才新政30条”,支持重点项目、特色优势产业、龙头企业急需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还需要加大推进力度;在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协同落地机制,改进科技成果评价奖励机制,引导本地企业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投入等方面,还没有实际成果。
据了解,目前,对于没有实际成果的7项和还需大力推进的5项工作,以及在督办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市人大已建立了问题清单台账,将在后续工作中跟踪问效。在跟踪督办过程中,还将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专家库成员,对问题清单的整改情况开展调研,并于11月下旬对办理成效进行评议,确定问题是否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