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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株洲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来,政府投资管理不断规范,但仍有个别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规定,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为加强源头管控,去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发文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管理,给政府投资安上了“防火墙”。

    据了解,《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管理试行办法》属全国首创,是以“一看就懂、简便易行”的方式对相关政策文件的落实和细化,旨在前移财政投资评审关口,充分利用财政投资评审手段,破解“三超”难题。

    《试行办法》明确了3类15种情形属于政府投资的禁止性行为,并明确了相关落实措施:如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财政投资评审负面清单规定,否则不予列入财政预算和不予拨付资金。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业务的相关单位、项目参建单位,如有不良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追责。

    “负面清单”发布实施以来,关口前移、源头管控的效果明显。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不仅倒逼了建设单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投资管理,还遏制了超标准、超规模、超概(预)算现象发生,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防范了债务风险。同时,项目送审资料也更加规范,从源头上控制了虚报高估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评审效率,加快了项目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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