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强年
河长制工作实施两年多来,我市河长体系不断完善,制度不断健全,力度不断加大,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湘江株洲段、洣水持续保持国家Ⅱ类标准,渌水保持国家Ⅲ类标准,全市主要地表水体水质优于国家Ⅲ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工作进度不平衡,存在上热下冷、上重下轻、上急下不急,热情和责任逐级递减的倾向;部分河长巡河不到位,存在巡河频次不足,发现问题较少,解决问题不实,河长巡河流于形式;县乡河长办力量薄弱,普遍存在人员缺乏、力量不强、经费紧张、机制不畅、运转困难等问题。
扬长补短,落细落实,河长制工作才能从“名”转向“实”。13项制度(办法),15项重点工作标准,条条是干货,样样有鞭策。以问题为导向,把脉问诊开药方,疏通横亘在每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堵点,今年干什么,怎么干,如何干好,有章可循,有规约束。具体要做什么,有项目清单;每个工作谁负责,有明确分工;一个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有市政府办牵头协调;哪项工作进度慢、没落地,有扣分、有约谈,这样才确保河长制工作“一竿子插到底”。
“守护好一江碧水”是习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也是老百姓的共同愿望,这考验着各级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担当。当下,工作清单明确,各级各部门就该骑马上阵、挂图作战,守好责、打胜仗,持续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