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开“禁燃”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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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株洲日报讯 5月6日,渌口区就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举行听证,据《关于渌口区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听证稿),该区拟将全区党政机关、火车站、汽车站、军事设施保护、加油(气)站等七大块区域,列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场所;全区建成区及伏波大道、跃达大道、南洲大道、和谐大道、渌湘大道全线的区域,划为限制燃放区域。

    去年1月31日,我市城区正式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1年多过去,加上原株洲县已设为渌口区,我市拟将“禁燃区”扩容。

    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违反规定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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