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履职也得接受专项评议?确实,攸县政协就按“定好位、履好职、服好务”的要求对委员履职进行了专项评议。
去年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专门增加了“委员”一章,明确规定各级政协应当加强委员履职管理,建立委员履职档案,采取适当方式通报履职情况。政协攸县委员会积极响应上级政协要求,按照委员履职全方位、委员述职全覆盖、委员考核全过程的要求,精心制定了《委员履职考核办法》,并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全体政协委员进行述职评议。
该县政协按照量化考核占60%,现场评议占40%的方式,对述职委员进行考评。其中量化考核主要是提案递交、微建议上报、政协云使用、调研报告、社情民意、小组活动等日常履职情况,计算得分后依次排名。在此基础上,来自县农业界、科技界、经济界、教育界、妇女界等15个委员活动组组长们,还要结合自身界别特色,围绕履行政协“三大职能”、参与中心工作、彰显委员风采、强化自身学习等方面进行现场述职。由该县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政协委员代表、各乡镇(街道)分管政协工作领导等按照“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对委员述职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同时,按照考评最终得分,按相关等次对委员活动组组长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该县推动委员履职评议工作以来,全县各界别的政协委员更加主动地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建诤言、谋良策、出实招,进一步增强了政协组织的凝聚力,扩大了政协工作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