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委巡察办
坚持在对干部定心、定纪、定绩上下功夫,确保抽调巡察干部发挥最大作用,有效破解巡察干部“抽调难”这一难题。
基层巡察人员不易抽调,抽调干部“不愿来”,抽调单位“不愿派”,成为当前困扰巡察工作的一大难题。要实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全覆盖,科学合理选配高素质巡察干部是关键。渌口区委坚持在对干部定心、定纪、定绩上下功夫,确保抽调巡察干部发挥最大作用,有效破解巡察干部“抽调难”这一难题。
让干部“定心”。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在选择抽调干部前,做足“功课”,深入了解抽调对象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政治素养和综合表现,加强宣传培训,让其发自内心地真正热爱巡察事业。加强与抽调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协调,确保巡察干部与抽调单位工作上真正完全脱钩,确保抽调巡察干部心无旁骛全身心投入巡察工作,吃上“定心丸”。
让干部“定纪”。区委将“抽调参加上级巡察工作”列入全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计分项目,从机制上化解抽调单位“不愿派”问题。坚持把支持选派干部参与巡察作为一项严明政治纪律,建立如抽调单位“不愿派”原则上就派单位一把手的抽人导向,从根本上解决巡察人员抽不动的问题。
让干部“定绩”。区委坚持对参与巡察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筹,在对抽调干部进行科学绩效评估客观公正给予履职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对表现优秀的巡察干部积极向选人用人单位作好推荐,并要求抽调单位在评选评先时优先考虑,对特别优秀抽调巡察干部向区委建议优先提拔重用,从而有效破解了巡察抽调干部“不愿来”“留不住”的难题,极大地激发抽调干部踊跃参加巡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