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温琳
通讯员/杨小红
株洲日报讯 非法出版网游、擅自经营游泳池、储存非法出版书法教材。近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向媒体公布2018年度株洲文化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多个现象为首次出现。
1.出版网络赌博类游戏,网络公司被罚33万元
湖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2016年8月份成立以来,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从事网络游戏出版活动,其中包括宣扬赌博类的游戏内容,如“斗牛”“炸金花”等。到2018年3月,游戏玩家达30余万人,公司通过销售游戏房卡的方式获利上百万元。最终,该公司受到依法关闭网站、罚款33万元的行政处罚。
2.12台电脑也想上网,微型“黑网吧”玩完
市民蔡某未经许可,在荷塘区麻园路一处散户设置12台电脑终端,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并且接纳未成年人,被依法查封全部设备,网吧被依法取缔。
3.挖个池子招财进宝,体育公司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市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天元区奥园广场开设一个25米长、12.5米宽的游泳池对外营业,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其经营行为被执法人员责令停止,公司被依法处罚1万元。
4.多次接纳未成年人,网吧关门30天悔过
我市某网络会所于2018年9月16日接纳未成年人,被执法人员巡查时查到,并立案调查。经查证,该网吧已是年度第三次因接纳未成年人被查处,执法部门决定从重处罚,依法给予当事人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5.储存非法书法教材,培训学校被罚5万元
天元区某美术培训学校购买、储存擅自出版印刷的非法出版物《中华瑰宝——写好字》系列硬笔书法教材1600套,违反《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而且涉案数量及金额较大,被依法给予没收全部非法出版物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6.无批文搞营业性演出,搭了舞台也唱不了戏
广州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天元区优托邦神农城商场搭建舞台,准备进行营业性演出,被依法责令停止演出活动并罚款3万元。
7.卖盗版图书,文化公司掺假被识破
湖南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向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部发行的一批图书中,掺杂发行侵权盗版出版物,被依法罚款2万元。
8.接用境外卫星电视信号,这个酒店胆子有点大
我市某酒店在没有取得《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接收境外卫星电视频道10余套,违反《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被依法没收所有接收设施并处罚款3万元。
9.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是想印就能印
株洲市某图文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承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被依法罚款1万元。
10.擅自提供游戏下载服务,“任性”网络公司被叫停
我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应用市场提供3款单机游戏下载服务,违反《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被依法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