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 多名村干部公款送礼被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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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纪宣

    株洲日报讯 近日,茶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违规公款送礼案例,该县6名村干部受到处分。

    2015年至2016年,虎踞镇黄坪村村支两委挪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土特产用于“争资”送礼。对此,时任村主任龙金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虎踞镇农机站站长兼黄坪村村支书龙跃虎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龙跃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日前,龙金元、龙跃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至2015年,严塘镇黄河村在多个工程中采取虚增工程量,签订虚假承包合同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争资”送礼和伙食开支。对此,时任村支书刘业凌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村支部副书记刘春平,时任村支委委员、治调主任刘林湘,时任村委委员、调解主任、秘书罗奕负有直接责任。日前,刘业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春平、刘林湘、罗奕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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