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欠薪要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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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俞强年

    岁末年初,农民工讨薪又成了热点话题。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权益,我市开展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工地上张贴维权告示牌,市人社、住建部门及时受理农民工投诉;联合媒体加大曝光,将欠薪单位列入“黑名单”;劳动保障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欠薪行为严厉打击。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欠薪行为。

    整治欠薪年年有行动,年年在加强,年年放新招,但“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的现象依然存在。这折射出欠薪问题的复杂性和顽固性。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原。”欠薪行为大致分两类:一种是恶意的,就是单位或个人存在主观行为,有钱不还,或把农民工的血汗钱挪为他用;一种是非恶意欠薪,就是单位或个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兑现。对于前者,严厉打击,肯定有效;但对于后者,再严厉打击可能也无济于事。

    现实情况中,有些民营企业因为资金回笼慢或因银行贷款中的资金断档期等问题,不能及时发放工资。因此,广东、郑州、石家庄等地另辟蹊径,设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企业资金尚未到位期间,政府作担保先帮其垫付,等企业资金到位后,再归还政府。这样既缓解了企业的压力,也解决了非恶意欠薪的难题。

    针对不同性质的欠薪行为,借鉴外地一些好的经验举措,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整治欠薪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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