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出租车运价 每车次上浮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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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任远

    通讯员/林艳

    株洲日报讯 除夕至正月初二(2月4日0时起至2月6日24时),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打表计价基础上每车次上浮5元。1月22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同意这一运价浮动。

    据悉,除规定时限外,其他时间不得以任何形式上浮运价,违者价格管理部门将按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民朋友春节期间乘坐出租汽车如有价格方面的问题,可拨打“12358”向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或投诉。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春节期间,全体出租汽车驾驶员行车时应注意交通安全,谨慎行驶、文明服务;在运营过程中,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得违规乱涨价,不得有拒载、绕道、甩客、拼车、不打表等不文明运营行为。乘客如遇到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不文明运营行为,可拨打交通服务热线“12328”进行投诉,并留存相关证据。一经查实,该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从严处理,处理结果将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违法违规人员和车辆也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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