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任 远
株洲日报讯 没有出租车经营许可,却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相关经营活动。1月16日,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查处一台涉嫌非法营运的众联出租车公司车辆。
当日上午11时许,市交通运输局接到群众举报,在石峰区建设北路桥梁厂路段,有社会牌照的车辆擅自安装巡游出租车顶灯和计价器进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经查,该车辆牌照为湘B86Z13,为众联出租车公司所属车辆,而该公司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该车辆也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使用权,涉嫌非法营运。执法人员耐心解释和政策宣传后,在公安部门协助下,对该车进行证据登记保存,在后续调查核实后,将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据悉,近期有群众反映,株洲众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批大众牌汽车,在未获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出租汽车相关经营活动的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及时通过媒体及官网平台发布相关公告,公布了举报电话。不少热心市民纷纷来电举报或反映情况,认为众联公司上述行为严重损害了出租汽车行业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正当权益,扰乱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还有市民反映,乘坐众联公司车辆的计费比正规出租车略高,怀疑是否安装有“飞机表”。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株洲众联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所有新车的计价器属于违规安装,没经过质监部门审验,乘客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是否安装 “飞机表”将有待质监部门的技术鉴定,而上述车辆使用的发票为套用其他出租汽车企业的空白发票。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正常营运秩序,交通部门将加大打非力度,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从严打击非法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