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刘芳
通讯员/叶云轩
株洲日报讯 11月1日,市人社局联合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担保公司等相关单位,召开2018年第四季度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联席会议,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户融资出谋划策。
针对当前创业担保贷款遇到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我市将出台《株洲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届时,将降低担保门槛,担保方式不局限于不动产抵押与公职人员信用担保,允许申请人选择更加灵活的方式。”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还将扩大反担保人信用担保范围及额度。将原只限于公务员信用担保范围扩大到城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的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并提高担保额度。
此外,人社部门、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等经办机构承诺在办理创业担保贷款过程中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财政、人社部门对担保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方评估收费进行指导价的限定,并进一步规范规定资格初审、担保手续办理、银行发放贷款等各个环节具体办理时限。对未在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结的,相关单位要向申请人主动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