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遗产“保护令”来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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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曾彦予

    随着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推进,株冶、智成化工等老厂的迁出,关于如何保护好、利用好工业文化遗产的讨论也越来越多。日前,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以立法的方式加以保护,这对我市工业遗产的开发利用具有历史意义。

    株洲是新中国成立后全国首批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经历艰苦创业,创造了新中国工业史上的200多个“第一”。轨道交通、航空、冶炼、冶金、化工、烟花鞭炮、陶瓷、建材、纺织等工业,都在株洲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些老仓库、旧厂房、烟囱、吊机,无不见证着几代人艰辛的创业史。

    时过境迁,这些兴建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老厂经历了转型升级或搬迁改造。面对类型多样、规模庞大的工业文化遗产,一些还没有界定的老建筑和工业遗址,正在加速消失。由于这些工业遗迹分属不同的单位和系统,各机构没有明确责任划分,难以有效保护。在实施推进阶段,如果缺乏对文化遗址的价值判定,保护方式也容易流于机械俗套。

    随着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完成,我市以立法的方式对工业遗产加以保护,同时明确不同类型、不同年代、不同历史背景的建筑物,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此举正是来得及时。只有对历史遗迹心存敬畏,慎重以待,将日益稀缺的文化资源向产业系统高效转化,才能真正开发好、利用好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使之成为提升城市品质的闪亮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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