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李逸峰
通讯员/湛璠 郭秀峰
株洲日报讯 9月11日,醴陵市检察院与浏阳市检察院、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检察院、上栗县检察院联合签署《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的意见》,加强湘赣两省边界县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
渌江和浏水均发源于江西萍乡境内,与江西萍水相连,3条河流是萍浏醴近400万人口的重要水源地。近年来,湘赣两省边界4家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为各自所属的渌水、浏水和萍水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探索。4家检察院负责人均表示,四地山水相邻,地缘相接,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十分必要。
据悉,此次签署的《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的意见》由醴陵检察院牵头,湘赣两省4家检察院反复磋商形成。该《意见》明确,今后,4家检察院将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区域间信息互通;建立办案协作机制,为跨区域调查取证等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区域生态环境事件通报机制,便于实时掌握跨区域案件动态情况;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讨跨区域疑难重大复杂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