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形式主义新变种“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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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看了一则报道,题目是《痕迹主义在基层流行,已成形式主义新变种》,文中称:村里搞一次“卫生清扫”就需要9份档案:一是乡镇党委政府关于环境大整治的红头文件;二是村两委的工作方案;三是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四是思想动员会议记录;五是贫困户环境卫生名单;六是实施分工细则;七是扫大街的几张照片;八是片区考评表;九是贫困户入户考评表。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弄得如此复杂,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新变种,劳民伤财,害人不浅。是什么原因导致这种形式主义新变种的发生呢?怎样摒弃这种变异的形式主义?笔者认为,要做到“三有”。

    要有敢于担责的勇气。工作留痕的初衷是通过保留下来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有效还原干部对工作的落实情况,供日后查证,可避免在上级检查时被问责,过分在“留痕”上做文章,想方设法“留痕”,玩着花样“留痕”,层层加码“留痕”,这就违背了“工作留痕”的初衷。这就是干部不敢担责的表现,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新表现,我们要坚决制止。有诗曰:“为官避事平生耻。”当干部不敢担责是一种耻辱,担当是党员干部必备的政治品质,我们要敢于担责,敢于向这种形式主义新变种“亮剑”,坚决向这种形式主义新变种说“不”。

    要有无私无畏的魄力。没有私心,就不怕上级来检查,为应付上级来检查,把材料整得漂漂亮亮,甚至弄些假材料充斥其中,这就是心怀鬼胎,要么是蒙骗群众,要么是欺骗领导。因此,我们要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做了多少工作,就呈现什么资料,不必弄虚作假,不要把做工作变成了做资料,如果用做资料代替了做工作,这就是典型的形式主义的新表现,我们要对它坚决说“不”,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查处,坚决不能让这种变异的形式主义蔓延,危害人民群众利益。

    要有务实为民的情怀。过分强调工作留痕,不必要的工作留痕,严重浪费了干部和群众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影响了工作实效,劳民伤财,增加工作成本,加重了人民群众的负担,这就是脱离群众的表现。我们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时刻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清代文学家郑板桥写过一首诗:“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个县吏听到窗外风吹竹子的呜呜声,就想到了人民的疾苦,这是怎样的一种为民情怀?如果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有这种为民情怀,就绝不会让这种形式主义新变种有一席之地。

    (作者系石峰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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