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合同骗取22.5万 骗来镣铐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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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温娟 张阁

    株洲日报讯 以假工程承包为名,推出多个假合同骗取22.5万元。近日,自导自演大骗局的刘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5年11月,刘某使用虚假姓名,向被害人陈文(化名)谎称自己是专门承包工地的包工头,手上工程可以承包给陈文。12月4日,在市区一家茶餐吧,刘某与陈文签订了所谓的养老工地项目的钢筋承包合同与外架承包合同,并向陈文收取了12万元保证金。2015年12月11日下午,刘某同样以虚构的株洲某养老工地项目即将开工为由,分别与被害人潘某、彭某签订了外架承包合同与木工承包合同,并收取两人保证金各5万元,案发前,在潘某的多次催讨下刘某返还了5000元。2016年1月26日,刘某以贵州遵义某公司工地可一并给陈文承包为由,再次收取了陈文1万元保证金。之后,刘某变更了手机号码逃逸,拒不退还保证金。

    经查,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合同诈骗本身具有隐蔽性、欺骗性,签订合同事先要多方收集信息,切不可轻易相信他人的口头吹嘘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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