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成建梅
通讯员/王亚
株洲日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随着高校录取通知书陆续发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发放、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享受国家财政风险补偿和贴息政策的助学贷款。随着生源地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受理工作的电子化、规范化,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在“家门口”方便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值得关注的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本专科生、预科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贷款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据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读期间不用支付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