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一位溺水者的遗体在河西湘江水域被发现,这已是株洲城区湘江段今年来发生的第9起悲剧。夏季炎热,是溺水事件高发期,为此市公安局水警还曾发布湘江株洲段十大危险水域提醒。
面对这样的悲剧,亲属悲恸、民众惋惜。为何人们年年呼吁,而悲剧依然不断发生?事实上,通过剖析近期我市发生的几起溺亡事件不难发现,野游者多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花季少年。
针对高发人群,教育部门并非不重视安全教育。每年暑假,各中小学校都会下发禁止野泳的警示通知。相信在保护孩子的问题上,绝大部分家长也会将禁令落实,告之孩子野泳的危险。但是,孩子喜欢水是一种天性,光是一味阻拦并不现实。结果常常是稍微一有机会,孩子们就会结伴去江河池塘玩水。相对于正规游泳池,“野泳”成本低廉、亲近自然,因此也受到农村地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偏好。
为了禁止“野泳”,保护水源,日前相关部门在湘江风光带多个游道通往江边的小路加装了隔离栅栏; 株洲大桥西头,天元大桥西头等危险水域树立了醒目的警示牌;水警与民间义务救援队都定期巡逻;石峰区夹坡水库附近的村干部还自发组队值守,劝离野泳者。
出于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的目的,监管是必要的。然而,亲水是一种本能需求,游泳也是一种好的锻炼方式。因此,“堵”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必须提供更多“疏”的通道。例如,体育场馆在特殊时段对青少年免费,或低价开放;学校开设游泳课,教授中小学生救生技能;在较为安全的自然水域划定可游泳区域;完善居民小区的游泳池基础设施建设;提倡携带安全装备下水等。
除了培养安全意识,高危时段加强监管外,还需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自救与施救能力、完善自然水域救生体系,增加活动场所设置等。以防为主,以堵为辅,治标还要治本,才能从根源上防止溺亡悲剧再次发生。
曾彦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