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全市28家医院2018年第二季度医药费用 监测指标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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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委汇总的2018年第二季度全市23家执行二类及以上收费标准的公立医院和5家非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监测指标通报如下。

    一、医药费用监测依据

    本次通报的2018年第二季度医药费用监测情况,是依据全市23家执行二类及以上收费标准的公立医院和部分非公立医院上报的数据汇总,其中执行一类价格的公立医院8家,执行二类价格的公立医院15家,非公立医院5家。具体监测指标详见本通报附件。

    二、医药费用指标分析

    (一)8家执行一类价格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227.78元,其中药品费用79.62元,占34.95%;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909.69元,其中药品费用234.90元,占25.82%;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9233.83元,其中:药品费用2415.23元、治疗费用1837.99元、检查费用1019.72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6.16%。本季度与上季度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6.68%);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19.04%);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增长幅度最大的是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3.98%)。

    (二)15家执行二类价格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186.37元,其中药品费用74.21元,占39.82%;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669.11元,其中药品费用179.19元,占26.78%;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5023.16元,其中药品费用1421.19元,治疗费用882.22元,检查费用751.35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8.29%。本季度与上季度相比,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茶陵县妇幼保健院(15.51%);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增幅最大的是炎陵县中医院(11.65%);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增幅最大的茶陵县妇幼保健院(15.77%)。

    (三)5家非公立医院的医药费用情况。

    门诊诊疗人次医药费用平均为140.86元,其中药品费用47.95元,占34.04%;住院病人床日医药费用平均为594.47元,其中药品费用158.33元,占26.63%;每一出院病人医药总费用为6949.90元,其中药品费用1809.04元,治疗费用1429.15元,检查费用763.53元,药品费用比重为26.03%。

    (四)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1.执行一类价格医院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全市8家医院2018年第二季度7个单病种平均费用:小儿支气管肺炎2232.32元、结节性甲状腺瘤9581.12元、急性单纯性阑尾炎7085.47元、单胎顺产接生2634.14元、剖宫产5331.60元、子宫平滑肌瘤9756.28元、腹腔镜胆囊切除术8406.25元

    2.执行二类价格医院单病种医药费用情况。

    全市15家医院2018年第二季度7个单病种平均费用:小儿支气管肺炎2057.34元、单胎顺产接生2702.48元、剖宫产4315.97元、子宫平滑肌瘤8503.95元、腹腔镜胆囊切除术10136.42元。二季度结节性甲状腺瘤、急性单纯性阑尾炎开展较少。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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