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用好绩效管理“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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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绩效”二字首次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绩效管理被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新时代,财政部门手持绩效管理“利剑”,务必坚持“三个导向”。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实现真正行之有效的绩效管理,需要进一步改善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目前的财政绩效管理多以事后评价的形式出现,在既成的事实上即使发现问题,已经投入的资金已难以收回,甚至有的整改还需要进一步投入更多资金,这违背了实施绩效管理的初衷;绩效评价结果的后期应用方面相对滞后,这其中有第三方机构形成的报告缺乏实用性的原因,也有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绩效评价结果缺乏执行力的原因。

    必须坚持制度导向。要进一步围绕绩效管理完善财政预算制度,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的时候让绩效先行,制定细致、科学的指标体系,将这些指标植入预算全过程,财政部门在预算管理中提高绩效管理的“话语权”,全面从严从紧,以绩效定预算、以绩效控执行,才能实现财政资金有的放矢,预算执行操持有度。要整体梳理财税制度改革的其他方面,完善内部控制、国库支付、专户清理、财政检查、人大监督等各方面改革工作,才能实现资金使用规范合理,绩效管理井然有序。

    必须坚持群众导向。社会公众对绩效的了解并不多,公开的绩效信息在其实用性和关注度上也有所欠缺,应把“晒单”的地方从政务网站搬到主流媒体和使用率高的政务服务APP,变晦涩难懂的专业政务“对账单”为一目了然的人民政府“成绩单”,磨好绩效管理这把“利剑”。 (作者系芦淞区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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