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明
通讯员/陈乘
株洲日报讯 6月26日晚8时许,在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操场,有人不顾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燃令”,办了场焰火晚会。
6月27日,市公安及环保部门就上述违规事项展开调查,校方给出的回应称:一名学生高考成绩喜人,其家长自发、自费组织了这场焰火表演。
“焰火盛况”上了学校官微
6月26日晚8时许,月光皎洁,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上空烟花绚烂。
与学校仅一路之隔的御山和苑小区里,不少市民却不愿欣赏美丽的烟花,急匆匆地关上窗户。
“城区不是不准放烟花爆竹吗?”受不了硝烟味的冒先生,拨打了110。
接线民警告诉他,学校燃放烟花违反了“禁燃令”,将派辖区民警到现场调查处理。
“民警来没来我不知道,8点25分,烟花才放完。”冒先生对次日前来采访的记者称。
6月27日上午,“北师大株洲附校”官方微信发布题为《一起摇摆,为高考欢呼!北师大音乐焰火欣赏》的文章,并用“三十万礼花,三十分钟畅想,一万人歌唱”等语句,概括当晚活动的盛况。该篇微信推文中,还发布了14张烟花绽放时的高清美图。
“太热情”的家长干的?
既然市民已打电话投诉,接线民警也表明了会介入调查,结果究竟如何?
27日下午,记者来到管辖北师大株洲附校的泰山路派出所。
该所民警雷竣程介绍,26日晚,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北师大株洲附校违规燃放烟花,接警后,值班民警即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用执法记录仪拍摄了烟花燃放现场,但由于当时现场混乱,未找到燃放人。
“后来,我们通过对北师大校长、保安的调查,了解到是一名刚刚高考完的学生家长,庆祝孩子成绩考得比较好,为了感谢学校和老师从浏阳买了一批烟花爆竹,在北师大的操场进行燃放。”雷竣程介绍,根据办案民警的调查,当晚共燃放鞭炮16卷、礼花16箱。
27日下午,记者致电北师大株洲附校校办,一名自称主管学校后勤工作的负责人杨昭瑞称:“我们知道有禁燃这回事,但学生家长实在太热情,并承诺会办理好燃放烟花的一切手续,学校也没办法。”
雷竣程称,目前,已经对购买并燃放烟花的学生家长黄某进行了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至于北师大株洲附校是否为燃放烟花的参与方,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警方将进一步调查事情真相,并根据相关条例采取相应措施。
环保部门将约谈学校负责人
对于泰山路派出所的这一处理结果,环保志愿者袁根良难以认同。
“这种规模的违规燃放,罚款500元就了事的话,违法成本也太低了。”他认为,既然是在学校校园之内举行的焰火晚会,执法部门不能以“学生家长违规燃放”为由,不对学校实施处罚。
市环保局法宣科科长文红武称,学生家长擅自在学校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违反了“禁燃令”的要求,该罚;学校不制止,反而还拍照片、蹭热度、搞宣传,应该被谴责、批评,至于是否应该受到处罚,应以公安机关的后续调查为准。近期,市环保局将约谈北师大株洲附属学校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