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廖喜张
株洲日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炎陵县大部、醴陵市北部等4个区域被列入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芦淞区凤凰山等6个地点被列入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全省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规律,结合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情况与气候趋势预测情况,防治方案中预计2018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总体与常年平均水平相当,需注意防范汛期集中连续降雨过程、台风暴雨和强对流天气伴随的短时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根据防治方案,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涉及13个市州47个县市区,其中包括炎陵县大部、醴陵市北部、攸县东部、茶陵县中南部。另外,我市黄丰桥—兰村煤矿区列入需重点防范的矿区.
防治方案中还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我市芦淞区凤凰山等6个地点被列入,主要可能发生滑坡或泥石流灾害,需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