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在党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我市将法治株洲建设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通过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为人民群众树立榜样,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
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我市建立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推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实行公证便民延伸服务;完善“12348”免费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足的短板正在逐渐补齐,市民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所需要的法律帮助。
激发全体市民的法治热情。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深入开展“送法下乡”、宪法学习宣传、“法律进项目”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推行以案释法制度。在全市建设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形成一批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优秀作品,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以“法治市县”“法治行业”“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各类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