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次:填报职业学校志愿而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录取时间与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同步进行。
第二批次:填报2018年株洲市普职融通协同发展改革试点班的学生,录取时间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
第三批次:普职双志愿学生的录取将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进行,普通高中不得拖延录取时间。
第四批次:补录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