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马文章
株洲日报讯 “夸大产品适应症和主治功效,多次严重违法宣传……”近日,省食药监局对“肝肾滋”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产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数据通报,2018年以来,“肝肾滋”等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产品在我省媒体发布的广告中多次存在严重违法宣传行为,造成了恶劣影响。总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通知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经营(使用)企业将上述产品下架,并实施暂停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