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陈淼圳
株洲日报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80后青年罗某却因与相邻游艺场扯起“麻纱”,公然纠集多人前去打砸。为逞一时之快,他不但害了自己,还捎上了两名同伴。近日,3人不仅被判赔,还被判刑。
因开设赌场罪,罗某曾被判过缓刑。2016年10月初,罗某与他人合伙在石峰区响石广场附近经营一停车场,与隔壁的游艺场老板发生矛盾。同月5日下午5时,游艺场老板开车将罗某停车场的进出道路堵了,经物业公司等介入未能达成和解。罗某怒上心头,就打电话让刘某喊几个人去教训一下游艺场老板,并承诺给每人300元作为报酬。一个小时后,刘某叫来杨某、“小亮子”(在逃)等5人持械对游艺场的桌椅、柜子、音响等物品进行打砸,场内一名顾客被砸飞的凳子擦伤。事后,罗某付给刘某报酬1500元。刘某自己得了600元,并将剩余的钱分给同伙。
案发后,罗某等3人投案自首,刘某退赃600元,杨某退赃300元。罗某3人还共同赔偿游艺场老板损失3240元。
石峰区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罗某、刘某有期徒刑10个月,宣告缓刑1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对刘某、杨某违法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