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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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我市以质量强市为抓手,深入实施转型升级总战略,全力打好产业振兴、城镇扩容提质、县域崛起、两型建设“四大攻坚战”,全市质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因此,在全市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就是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我市质量建设的机制和措施,全面提升我市质量发展的水平。

    (一)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增强株洲核心竞争力、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必然选择。随着经济总量的扩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土地、资源、环境的约束不断强化,支撑我市发展的传统优势面临严峻挑战。从提升质量入手,把优势放大,把产业做强,是加快发展的根本出路。特别是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越来越大,更加需要加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建设,依靠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升整体质量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

    (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方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我们必须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通过装备、技术、标准和管理水平的升级助推供给侧改革,增强经济持续增长的动力,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三)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企业壮大实力、实现更好更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意识,强化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使更多的企业走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之路上来。

    (四)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样化、个性化消费加速涌现,群众对产品和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对问题产品和安全隐患的容忍度越来越小。我们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就是要把质量建设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经济发展一起谋划,打造高质量的产品、工程、服务和发展环境,为人民群众创造和提供更多的优质产品、优质工程和优质服务,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称心,住得安心。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责任感、紧迫感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一是完善标准体系。要建立市级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构建覆盖经济、社会、文化、城市和政府服务等各领域的标准体系,以“标准云”的方式建成株洲标准资源中心,加快提升我市标准应用和实施水平。二是强化制造业标准创新能力。优势企业要勇于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走“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路子。我市要开展“标准领跑者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化活动,加快从标准的遵循者向引领者的转变。三是扩大农业标准覆盖面。要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抓好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今年市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要新增30个以上,到十三五末,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40%。四是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要争取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公共自行车服务标准化验收,进一步总结推广。要大力推进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以顾客满意度评价为抓手,引导和督促服务企业按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推动旅游、住宿、餐饮等领域服务质量标准达到省内先进水平。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为契机,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全面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现标准化。

    (二)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培植质量发展标杆。一方面,要做好品牌发展规划。在农业、工业、工程、服务等领域选择100家优势企业,明确牵头部门和发展方向,实行部门一对一精准培育。在农业方面,实施一县一品战略,大力推广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打响一批株洲农产品知名品牌;在工业方面,重点推动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医药、硬质合金、新材料等优势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湖南名牌、驰名著名商标;在建筑业方面,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质量优、信誉好的工程建设品牌企业,积极争创“鲁班奖”、国家市政金杯奖,省优质工程、芙蓉奖;在服务业方面,发展一批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大型企业,积极争创A级旅游景区、湖南名牌等品牌称号。另一方面,要强化培育措施。加大品牌创建扶持力度,每年指导100家以上企业贯彻实施《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加大财政资金对品牌建设的倾斜,对获得一定层次品牌荣誉称号的企业优先安排市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进行支持。要强化品牌保护,建立相关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联动的品牌保护机制,切实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争创品牌的积极性。同时,还要加大区域品牌培育力度。要围绕我市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产业聚集区和产业园区品牌,推动企业品牌与区域品牌共同成长,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以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区域构建品牌城市。

    (三)加快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强化质量发展支撑。一要抓龙头。要以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为全市质量检验检测认证的龙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好设备配置、人才引进和项目认定,加快建成我市实施创新驱动的技术支撑平台、对外招商引资的技术服务平台、标准研制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促进平台、质量监管的检验检测保障平台。二要抓重点。要围绕产业、创新、民生和市场建设一批以国家级质检中心为龙头、省级质检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为骨干的专业化实验室,力争利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建设10个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三要发挥好作用。各部门的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认真分析市场需求,主动融入市场竞争,由单一的质量合格评价,向产品测试、质量分析、技术攻关、标准研制和认证咨询等多元化服务转移,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平台的支撑作用。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一要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规模工业企业落实“首席质量官”制度,建立质量关键岗位考核机制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机制,引导和督促企业切实抓好质量工作这个生命工程。二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企业全员全过程质量控制,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三要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品种质量,提升产品档次和服务水平。今年,我市要力争列入省技术创新计划项目60个以上,“十三五”期间要培育各类国家级技术中心10家以上,同时扶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共建各类产业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企业科技园,构建开放共享的创新平台体系。

    (五)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坚守质量安全底线。一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制定重点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加强对食品药品、日用消费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监督检查。要严格质量执法,深入开展质量专项整治,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二要加强质量风险监控。建立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分析评估制度,实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完善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对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三要推进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要加快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信用公示制度和质量“黑名单”制度,加快公安、安监、税务、银行等方面企业诚信信息资源整合、互通和互认,加强企业信用约束,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二、明确工作要求,全力打好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攻坚战

    三、加强组织领导,为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将质量强市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度研究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和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强化考核奖惩机制。将质量强市工作和示范城市创建任务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追溯、责任追究等制度,依法对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政策扶持机制。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将质量强市工作及政府质量奖励的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搭建全方位的质量文化传播平台,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向质量要效益、靠质量赢未来”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

    三是加强合作共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质量强市的各项目标任务。生产者尤其是企业要坚守商业道德,强化“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自觉提高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要引导消费者提高质量意识,掌握质量知识,举报质量违法行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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