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株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简介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17年9月5日印发。《意见》全文近9500余字,包括6大部分,30条指导意见。《意见》指出我国经济发展的传统优势正在减弱,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矛盾和问题突出,特别是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迫切需要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推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一、出台背景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突出强调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质量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明确要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此进行了部署。
《意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质量基础。
二、《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纲领
《意见》开宗明义地指出,提高供给质量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攻方向,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提升供给体系的中心任务。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质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这在中国质量发展史上尚属首次,因此具有重大的里程碑意义。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意见》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纲领,把中央的号令具体化、系统化。
三、《意见》的四大板块
《意见》共六个部分、30条,总体上可以分为目标要求、主攻方向、主要举措、保障措施四大板块。
(一)目标要求,提出了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指导思想首次提出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国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基本原则强调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主要目标提出了1个总目标和4个分目标,总目标就是到2020年,供给质量明显改善,供给体系更有效率,建设质量强国取得明显成效,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分目标对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产业发展质量、区域质量、国家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分别提出了提升要求。
(二)主攻方向,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三大质量,细化成8个重点领域,包括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供给,工程质量水平,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外贸易等百姓关注的热点,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
(三)举措方面,提出了提升质量的七大主要举措,包括质量攻关、标准提档、创新活力、质量管理、质量监管、中国品牌、质量共治7个方面,其中有很多实招硬招新招。
(四)保障措施,提出了制度法规、财税金融、人才教育、质量激励、组织领导五大保障。这些措施非常全面、具体。特别强调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强化市、县政府质量监管职责,构建统一权威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
四、《意见》的四大亮点
(一)坚持以质量第一为价值导向
(二)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和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为根本目的
(三)坚持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
(四)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途径
五、《意见》的明确要求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我国提升质量的丰富实践、重大成就、先进典型,讲好中国质量故事,推介中国质量品牌,塑造中国质量形象。把质量发展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各类干部培训院校教学计划,让质量第一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根本理念,成为领导干部工作责任,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追求和时代精神。
《意见》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抓紧出台推动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举措和要求落实到位。要组织相关行业和领域,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提升质量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