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刘平
闹市上方滑翔伞低空飞行;跨江大桥上方,滑翔伞与汽车为“伍”过江……近日,市区上空的一些滑翔伞运动引起了市民关注。有专业人士指出,目前对于航空运动的监管缺失,希望能有相关措施出台。
“广告飞人”令人担忧
1月18日上午,一场年货会在芦淞路边举办。不久,芦淞路上空三架滑翔伞上的“曼哈顿年货会”字样清晰可见。滑翔伞在芦淞路上空和附近居民区上空来回转了几圈。
“万一撞上居民楼、大树,或者滑翔伞出故障掉到路面上,怎么办。”市民李先生表示担忧。
有车主反映,前不久途经石峰大桥时,发现有低飞的滑翔伞沿着大桥过江,滑翔伞驾驶员将车辆“踩”在脚底下。
航空运动商业味浓
2014年底,株洲市航空运动协会(以下简称航空协会)成立。有市民关注航空协会的微信公众号发现,该协会对外宣称承接各类飞行、航空广告,并提供空中体验、初级培训等服务。
“协会介绍”中宣称:“动力伞一般飞行20米至80米高度,可贴宣传标语20字,当飞行员驾驶动力伞飞临宣传空域时,轰鸣的马达声、直接醒目的广告语,将给人视觉和听觉以强烈的冲击感,是企业品牌推广的理想媒体。”
跨市“黑飞”,航空运动缺监管
记者从市航空运动协会获悉,目前在该协会注册登记的会员有100余人,其中20余人拥有“中国航空运动驾驶员执照”,协会有滑翔伞10余架。
航空协会相关负责人称,为曼哈顿年货会做宣传推广的滑翔伞不是来自该协会,近年来,常有其他城市的滑翔伞爱好者来株洲从事商业活动。
“他们对本地风向、地域安全、单位分布等情况都不熟悉。”该负责人称,曾有外地滑翔伞在株洲市区飞行时,闯入一些单位或居民区上空产生干扰。
据了解,动力滑翔伞属于飞行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单位都必须先向空域管理单位申报备案,上报其飞行区域、飞行高度以及时间等具体情况,经批准后才能飞行。不仅如此,操作滑翔伞飞行的人员,还须经过正规培训并通过相应考试,持有相应证件。
对于滑翔伞“私飞”现象,航空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航空运动是一项高危体育运动,希望有行业监管。
闹市上空,滑翔伞低空飞行。 刘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