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临近年底,家政服务也迎来一波“小高峰”。不过,找钟点工也有风险,有时候雇主不仅是只管工钱,钟点工在服务过程中出现受伤,雇主可能也要担责。广大市民在寻找钟点工时,要知法懂法,有备无患。
【案例】钟点工受伤向雇主索赔
家住云龙示范区云田镇的陈先生,最近有点烦。前段时间,他经熟人介绍,请了胡女士进行卫生清洁,双方合作多次,均互相表示满意。可不想,去年11月底胡女士的一次受伤,让两人起了争议。
胡女士介绍,她当时站在2楼卧室的防盗窗上擦玻璃,防盗窗突然脱落,她连同防盗窗一同坠落到1楼,导致左脚踝骨折。
“我住院和手术共用了两万多元医药费,前几天才刚刚脱拐,今年下半年还要做手术取出钢钉。他只让我注意安全,但他家的防盗窗不脱落,我也不会受伤,他要负责。”胡女士告诉记者,陈先生只出了3000元医药费,别的就不管了。
“她擦玻璃完全可以站在窗台上,也有责任。”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并没有“熄火”的意思。之后,经协调,陈先生愿意再赔偿3000元医药费,其余赔偿问题将继续和胡女士的家人协商。
【说法】形成雇佣关系,雇主要担责
请钟点工也有风险,比如上述案例。那么雇主究竟要不要管钟点工的人身安全?钟点工自己不小心摔伤,雇主要担责吗?
“形成雇佣关系,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易露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胡女士到陈先生家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双方形成了雇佣关系,胡女士在履行雇主的指派工作中受伤、致残,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提醒】雇佣的情形不同,承担责任不同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钟点工与雇主、家政公司之间因意外事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家庭雇佣保姆一般有两种渠道,一是通过私人关系,比如朋友之间相互介绍;二是通过家政服务公司介绍,或者是由家政服务公司派遣保姆。雇佣的情形不同,雇主承担的法律风险也相应不同。
株洲某家政公司负责人介绍,通过正规的家政公司选择钟点工,这种情况下公司与钟点工之间是劳务关系,钟点工工作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一旦出意外则由公司承担责任。
若是通过私人关系,雇主与钟点工之间则构成的是雇佣合同关系。钟点工属于雇员,这时钟点工遇到意外摔伤等事件,则属于因工受伤,雇主甚至要承担“全责赔偿”的严格责任。当然,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意外是雇员自身故意伤害或有重大过错造成的,也可以免除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