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法治建设中 应主动作为奋发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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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文清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作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的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应抓住机遇,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奋发有为、大有可为,努力实现自我价值,为法治建设作出新贡献。

    一、在科学立法、依法行政中主动作为

    律师参与立法,既是提高立法水平有效推进法治化建设的需要,也是律师积极参与国家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建设的需要。目前,我市共有26名律师担任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多形式参与地方立法,参加起草、制定《株洲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调研座谈,积极进言献策。同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撰写了一批有价值的建议和提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去年6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这无疑为律师提供了一个发挥自我价值的更为广阔的平台。律师通过担任各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规范执法助手的作用,协助政府全面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工作,模范守法、高效执法。《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施行,我市引入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通过采取“律师驻队”的模式,由律师常驻城管执法队伍,发挥职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协助城管执法,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诉求,减少因执法产生的摩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在定纷止争、匡扶正义中大有可为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律师在实现司法“权利救济”、“定纷止争”、“制约公权”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其核心作用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实施。律师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并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律师行业要发挥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通过派驻值班,使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利,回应其对公平正义的要求;通过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让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使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根据市委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试行办法》,律师作为第三方,听取信访人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处理意见、引导或代理申诉等工作,促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实现息访息诉。律师通过提供法律服务,调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推进社会法治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在宣传法治、参与公益中奋发有为

    律师必须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参与普法、支持普法,当仁不让地成为普法的中坚力量。把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的过程,作为向当事人普法的过程;通过担任法律顾问,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培训等普法服务;还可以在媒体上开设“律师说法”专栏,以案释法;积极参与送法进机关、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等公益普法活动,履行社会责任。

    (作者系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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