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株洲县生物资源科学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该项目位于株洲县南洲镇大观村,总投资约32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15亩,年处理病死动物3300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办公生活区、生产设施区和公用及辅助配套设施区。
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情况和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影响主要有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及固废等。项目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过程中扬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影响不大;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及选用低噪设备,可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统一处理。
本项目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锅炉废气、生产车间臭气、食堂油烟、设备噪声及固废等。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二级UASB+二级A2/O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管道排入东南侧排水渠再排入大港最后汇入湘江;锅炉废气经“旋风除尘+麻石水膜净化”处理后,引至35m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采用酸碱喷淋、生物除臭和光催化氧化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选用低噪设备,并采用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到影响的公众,可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四、公告说明
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株洲县瑞朗生物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辉 电话:15820494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