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洲日报记者 周卓灵童 通讯员 李琰 周子熙
株洲日报讯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3个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这是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新增简易程序规定后,该院首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个案件从立案到开庭审结均只用了20天,比普通程序审理缩短了5个多月。
记者了解到,该院经审查认为这3个案件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行政庭员额法官独任审判,庭审过程中,先由双方当事人概括陈述诉辩意见,审判员根据诉辩意见归纳案件争议焦点,然后当事人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辩论,庭审程序仅耗时40分钟。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审行政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该院行政庭员额法官告诉记者,自2015年5月1日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株洲地区行政诉讼案件有一定的攀升,截至2017年10月31日,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10.17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仅可以提高办案效率,也将为诉讼当事人带来更多便利。